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(人文社会科学) 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发布时间:2025-10-28浏览次数:51

学校各单位:

现将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 学) 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根据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 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施办法》,教育部决定启动  第十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 申报工作。现 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受理成果范围

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:1.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 释;2.马克思主义理论;3.中国共产党党史党建学;4.纪检监察学; 5.公安学;6.哲学;7.理论经济学;8.应用经济学;9.法学; 10.政治学;11.社会学;12.民族学;13.教育学;14.心理学;15.体育学;16.中国语言文学;17.外国语言文学;18. 新闻传播学;19.考古学;20.中国史;21.世界史;22.艺术 学;23.管理科学与工程;24.工商管理学;25.农林经济管理;26.公共管理学;27.信息资源管理;28.国家安全学;29.设计学;30.区域国别学。本届评奖单设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,由原“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”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“ 13.教育学”整合设置,办法另行制定。

本届评奖包括以下类型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 普及读物。补充说明:与省奖不同,教育部不接受丛书类成  果整体申报。

二、申报资格和要求

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日。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采纳时间为准。“教育科研”专区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11日至20241231日。请申报人及学院负责人认真审读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 详见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(见附件 1-5),坚持优中选优的目标,申报高质量成果。

三、申报安排

(一) 系统申报要求

1.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 2025  10  20 日 9:00  11 月  5    17:0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 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网 络平台。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评奖申报系统为全规办官方 网站。申报办法和流程详见 系统说明,请按申报系统说明、提示和要求填报。在此期间, 各单位需将申报成果奖申报评审表(.doc 式)及成果附件、 证明材料(.pdf 格式)电子版汇总交至科技部。

2.科技部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、申报成 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。

(二)纸质申报材料要求

各学院将申报一览表、申报评审表、申报成果及相关证 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科技部。

1.申报评审表。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 9 份(至  1 份原件),统一用 A4 纸双面打印。

2.申报成果。著作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 3 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学校、申报者和所 申报的学科范围。论文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 9 份(可 用复印件)。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刊物封面、 目录、版权页  和论文全文,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。

3.相关证明材料。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。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成果按申报评审表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
4.申报一览表。《申报一览表》《申报评审表》和申报成果信息应保持一致。《申报一览表》打印 1 份,须填写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多页的材料,每页须标注页码和总页数,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。

5.评奖结束后,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,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
四、申报材料报送时间、地点

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间:2025114日下午5:00截止。报送邮箱:20102709001@wtbu.edu.cn

纸质材料报送时间:2025117日下 5:00 截止。 报送地点: 弘德楼 1025 室。

联系方式:王老师  电话:88147130

 

 

 

 

    科技部

2025  10  22 日